智能异物检测系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的一般规定

[复制链接]
查看6577 | 回复0 |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智能异物检测系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二种触发装置;

  2。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相连的火灾探测系统、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机器设备数量和地址总数,均不得超过3200点,在其中每一系统总线控制回路接入设备总数不应超过200点,且应留出不得少于短路容量10%的容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详细地址数量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连动型)所控制的各种控制模块数量不得超过1600点,每一连动系统总线控制回路接入设备总数不应超过100点,且应留出不得少于短路容量10%的容量;

  3。总线结构上应设系统总线短路隔离器,每一只系统总线短路隔离器保障的火灾探测系统、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安防设备总数不得超过32点;系统总线穿越重生疏散出口时,需在穿越重生上设置系统总线短路隔离器。

  4。高度超过100米建筑上,除消控室设定的控制板外,每一台控制板完全控制的火灾探测报警装置、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机器设备不可超越防火分区。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2.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银河轻质光伏有何特点?应用优势有哪些?
下一篇:独立式烟感报警系统需要与火灾探测报警装置联接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2045

主题

0

回帖

2045

积分

少尉

积分
2045